一、除靈:
一般喪家於「尾旬」、「作百曰」或「作對年」時,將臨時「安靈」或「豎靈」時所作的「魂帛」和香爐完全撤除,並選一個吉祥的方向將這些東西丟棄,請道士唸經、上香、燒銀紙,當日死者已出嫁的女兒也要回來祭拜,稱為「除靈」或「推靈」。
除靈的翌日,喪家婦女換素服,到寺廟行香後,表示去除喪家的不祥後,才可回家省親,稱為「行圓」。
靈堂移除且做過「滿七」後(論有否縮減做七日子),,子孫即可以理髮修容,並感謝治喪親友。
二、合爐:
合爐的時機點多在大祥(三年)前擇一吉日舉行,現今多在對年後過一節氣(十五天)擇一吉日吉時行之。
即把魂帛燒掉並將其名字寫在祖先牌位上,將爐灰取一小部份至祖先香爐中,另自神主爐中移三支香入公媽爐,謂之「合爐」。
古時在二十五個月後舉行,現今改為對年後選擇一吉日進行
合爐儀式如:
⒈安神主後,子孫、姑姐都應回家祭祀,搓湯圓、貼紅對聯,示除服復吉。
⒉合爐前逢年節不可做年糕,端午不可綁鹹粽,家中不能拜天公。
三、作百日:
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,習慣要再祭祀一番,或延請道士、和尚唸經。
舉行盛大的供養法會,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,稱為「作百曰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