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終前後處理要件
雖然大家都知道人生難免一死,生離死別最是教人傷心難過,也經常讓人心慌意亂而不知所措,不過可能的話,能不談它就儘量不要談它,能不碰它就儘量不去碰它。
其實生、老、病、死、苦是人生必須走過的不變程序,由於人類生活的演進,以致各地人民會沿襲生活進展的禮儀,產生各種對死亡的處理與各種禁忌,台灣對親友的死亡,同樣也自然形成不同的特有的禁忌。
家中往生
隨侍在側,陪伴在臨終者身旁輕聲祝禱或唸佛號。
觀察臨終者心跳和呼吸,留意死亡時間。
通知葬儀社人員協助處理。
確定遺體放置家裡或移送殯儀館冰存。由葬儀社人員協助,搬抬遺體至家中客廳或載送至殯儀館。
初終準備事項叮嚀:
申請10~15份死亡證明書:院內往生,由醫院開立;若是在家中往生我們則須向當地衛生所申請行政相驗。
步驟如下:
申請行政相驗。(可上網下載當地衛生所表格或前往衛生所填寫申請表)
預約。(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8:30~ 17:00,可由我們電話預約相驗,或親自前往衛生所與醫師預約)
準備辭世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與申請人的身分證、印章至衛生所辦理。(如有病危出院診斷書或最近三個月內就醫診斷書可一併備妥)
醫師至家中行政相驗。
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。
前往衛生所掛號櫃檯繳費領取證書。
辦理規費:驗屍費與死亡証明書費用視當地衛生所公告收費標準。
底(照)片準備:挑選辭世親人底片或照片作為遺像製作使用。
名單準備:可先行整理家族成員名單與辭世親人生歿年月日,作為擇日與訃聞排稿使用。
辭世親人輕便寬鬆家居服、鞋襪、紙尿褲準備。
醫院往生
準備一套輕便寬鬆家居服、鞋襪、紙尿褲(避免沾染污物),屆時可請醫護或禮儀人員協助為親人更換衣物,代表親人將遠離病痛,放下罣礙,痊癒出院。
若準備將親人接回家中,我們可先行為親人辦妥出院手續。
可抽空申請病危出院診斷書或是診斷證明書,方便日後申請死亡證明書使用。
留意亡者身上貴重物品。
由醫院或禮儀社人員協助,護送遺體至太平間後轉送家裡或殯儀館。
意外往生
則須先由當地警察人員及檢察官到達驗屍,待驗屍完畢。(未驗屍完畢之前,不能移動任何位置,只有鋪蓋白布,免暴露屍體而礙觀瞻)
配合警方人員製作筆錄。
留意亡者身上貴重物品。
再由殯葬社人員處理(可由家屬自行選擇)及協助一切後續問題 。
以上都可由禮儀社從一開始幫忙至出殯完成手續 。
事先說明如何辦理及總共費用多少,白紙黑字契約型可省卻極多麻煩情事。
死亡證明書由地方檢察署開立。
意外現場的禮儀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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